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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选参加全省2026年文明实践项目展示交流

2026-10-09 通知公告 于庆江 浏览次数: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:

根据中央文明办《202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》要求和2026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,省文明办拟于11月份举办2026年文明实践项目展示交流活动。为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时间

2026年10月12日前。

二、申报类别

申报项目分为示范类和培育类两类。

(一)示范类项目申报范围:2022年以来获得河南省省级项目展示交流活动的一类、二类项目(且仅可申报示范类项目)。项目需满足条件:能够持续开展,骨干队伍稳定,广受群众好评;具备自我造血能力,在原有基础上取得发展突破,影响力持续扩大;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,并带动其他项目持续提升。

(二)培育类项目申报范围: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项目。主要包括理论宣讲、文化文艺、卫生健康、助学支教、科技科普、法律服务、生态环保、移风易俗、应急救援、文明风尚、乡村振兴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、关爱未成年人及其他类文明实践项目。每个申报项目仅限选择一个小类进行申报。

三、申报主体及名额分配

(一)申报主体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负责推荐报送。

(二)名额分配

示范类项目:符合条件即可申报。

培育类项目: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均可申报1项。

四、申报条件

(一)政治素质过硬。项目负责人与成员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。

(二)活动开展稳定。项目需依托当地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持续稳定开展活动,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,项目实施时间2年以上(含2年),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,参与项目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。

(三)运行管理规范。项目定位明确、运行规范,具有操作性、持续性,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、规范的管理制度、科学的运作模式、齐全的档案资料。

(四)示范效应广泛。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,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、引导作用,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需求,具备可复制性、可评估性及在一定范围内推广的条件和价值。

(五)申报材料齐全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包括:项目申报表(附件2、附件3)项目宣传照片(2张,单张照片不小于1M,jpg、jpeg、png、gif格式均可,附照片内容说明)。

(六)信用记录良好。项目团队和负责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,存在违规违纪记录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组织不得申报。

五、实施步骤

(一)项目申报。党委宣传部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,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党委宣传部统一报送。

(二)项目初评。10月底前,省委宣传部文明实践处组织专家,对各地报送的文明实践项目进行初评,从报送的示范类项目中评选出20个,参加现场展示交流;从培育类项目中评选出100个,其中前60个参加现场展示交流,其余40个列为三类培育项目。

(三)展示交流。拟于11月中旬组织开展2026年文明实践项目展示交流活动(具体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员等另行通知)。

(四)成果转化。对入选项目在河南文明网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介,编制优秀项目案例集,组织入选项目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(所、站)开展集中展示活动,为基层广大群众送服务、送温暖、送关爱。

联系人:李庆军联系电话:18336991234

附件:1.河南省2026年文明实践项目展示交流活动示范类项 目申报表

2.河南省2026年文明实践项目展示交流活动培育类项目申报表

党委宣传部

2026年10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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