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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进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实践活动的通知

2021-04-22 通知公告 郭宁 浏览次数: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校直各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开展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》(商师学发〔2021〕3号)文件要求,现就推进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
1.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,建立台账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、深入师生,通过问卷调查、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建议,梳理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。校级领导干部5月1日前,要深入基层调研,初步建立工作台账,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。

2.结合实际归纳具体问题,跟踪督办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立足当前、突出实效,从最突出问题入手突破,积极回应师生员工关切,重点解决师生员工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,短期内可以化解的具体问题,做到即知即改、立行立改;一时解决不了的,要紧盯不放,明确阶段目标,持续推动问题解决,切实提升师生员工满意度。党政办公室督查督办办公室要切实负责,跟踪督办。

3.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,注重实效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通过调查研究和为师生员工办实事,提出创新性工作建议,打通工作的“堵点”“淤点”,推出典型经验做法,完善工作体制机制,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改革成果。党史学习教育结束时,形成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实践活动情况报告。

请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校直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扎实开展实践活动,积极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,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。

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4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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